陈先生问:去年,我租汤某的房屋,包家具家电,租期3年。今年,汤某同意我把房屋转租给王某,不久后王某损坏了汤某价值约3000元的电视机,汤某要求我和王某承担违约责任。请问汤某的要求合法吗?
麦鹰雄律师解答:你虽然将房屋转租,但并没有退出租赁关系,你仍是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人,王某作为次承租人损害出租人的物品,你要向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,王某承担的是侵权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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